(原标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组成人员结构,公司设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研究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提出下一届候选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提名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提名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应进行记录并保存,决议需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