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广宇集团: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19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68号鹤鸣广宇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已于2025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会议通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4,636,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844%。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8,581,403股;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054,90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062,900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宇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