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5.2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8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同意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为首次授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