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会议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性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发出,临时会议需提前两日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并明确表决意见。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未到董事需提前告知。会议应按通知顺序审议议案,采用书面投票表决方式,每项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基本情况、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由股东会批准,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