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11,349,981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35,533,549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即以724,183,5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9,320,384.9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92%。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根据计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5月29日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