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32,249,608.8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224,960.89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228,824,352.96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10,648,472.6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317,200,528.30元。
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4,054,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92%,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为386,416,107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股份,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382,361,891股。根据计算,实际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1.3700元/股,虚拟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1.3752元/股,影响较小。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