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鸿特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9人,代表股份98,479,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28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变更银行授信事项及担保方式;2. 变更银行授信事项;3. 肇庆鸿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也详细列出。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未提出异议。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由负责人李宏及经办律师石有明、王禹签署,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