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5-024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补选了新的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吕志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增补吕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吕志刚,1972年4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三级高级警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投资发展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