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信息。审核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且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公告。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