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6月))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准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330.9471万元,住所位于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东方东路1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
章程强调,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事项。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出于特定目的,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
此外,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权限。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需遵循法定程序。章程自2025年6月1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