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所作决议需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通知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原则上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会议应进行记录并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需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处理决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