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制度明确了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联络、组织会议、准备材料和档案管理,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审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公司收购应对措施及其他法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十年以上,与会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