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16日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旨在确保董事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程序。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及三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负责专业性事项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与证券交易所沟通、筹备会议等工作。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审议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根据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签字确认,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董事会决议需及时披露,确保信息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