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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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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14:00在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姜瑾华女士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共有516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21,234,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07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终止实施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等。各项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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