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凯立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国浩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6月16日15:30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4288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如期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0,748,225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94,302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