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制度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避免过度宣传和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活动,证券部承办日常管理工作。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监管部门、媒体、证券分析师等。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信息、环境和社会治理信息等。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分析师推介会、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告、现场参观、路演等。公司可自愿披露非强制性信息,但需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度还规定了股东会、网站、分析师会议、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等活动的具体要求,确保信息透明度和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