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于2024年2月7日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期限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回购期限至2025年11月19日。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已支付总金额为1000.2959万元。
公司收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金额为18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不超过2.25%,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