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1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2000万至3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450,404股。2024年12月16日,200,000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95,049,423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250,404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