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业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3AN051-6号。根据律师服务协议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兴业科技委托,担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法律意见书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已发生的事实进行核查验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已履行以下批准与授权程序:2025年6月7日,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议案;2025年6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议案。
本次注销原因包括: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的未行权期权、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期权。具体注销情况为: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45.44万份;首次授予中8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涉及60万份期权;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考核目标,需注销首次授予368.1万份和预留授予32.75万份期权。总计注销506.29万份股票期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