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主要回应了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包括“超精密光学生产加工项目”和“超精密光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内容、与现有业务的关系、技术和人员储备、环评审批进展等。二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以及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安排。此外,还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确认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最后,说明了瑕疵物业情况及其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确认瑕疵物业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