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创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6)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东方创业董字〔2021〕【Ⅰ-04】号)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共六章三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控制度有效性等。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