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创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6)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东方创业董字〔2021〕【Ⅰ-01】号),旨在规范董事会会议制度、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适用于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法人财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设审计、战略和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规则明确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规定了会议召集、通知、提案、出席、表决等程序。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五年。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