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新益康数据(北京)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止,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4.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5.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止,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近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名称: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1050101100100000778。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