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核实后说明: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或补充;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公司经营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提醒投资者,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确认函。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