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情况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选任程序包括与相关部门交流、搜寻人选、搜集背景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候选人建议等步骤。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