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518Z0409号鉴证报告。报告指出,新亚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12,786.31元。截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88,938.05元,主要用于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此外,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4,973,236.85元,具体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报告认为,新亚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