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7名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97.00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9.10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6人,当期不能行权的3.762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影响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