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条宗旨中增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作为依据。第二条董事会行使职权中,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第七条临时会议中增加审计委员会提议作为召集条件之一。第九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中,明确未设副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中,调整了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规定。第十六条会议召开方式中,明确了重大事项不得采取书面传签表决方式。第十七条会议审议程序中,增加了监管规定作为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事项依据。第三十三条附则中,明确“以上”包括本数,“过”不包括本数,并将原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废止,新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批准本行章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