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席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联席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银行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募集资金总额为16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952,658,061.90元。发行对象为财政部,认购金额为165,000,000,000.00元,认购数量为27,824,620,573股,发行价格为5.93元/股。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的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本次发行已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批复、上交所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联席保荐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决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