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大丰实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丰实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大丰实业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已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4,8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未能解锁的2,977,800股限制性股票,合计3,132,600股。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内未收到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回购款项,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2025年6月18日完成注销,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丰实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