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金花股份: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接受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金额为7500万至15000万元,其中1000万至2000万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6500万至13000万元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20,557,582股,占总股本5.51%。

根据《公司法》和《第7号指引》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以总股本373,270,28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557,582股后的352,712,7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581,381.09元(含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花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