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违反利润分配规定等。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且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和归属安排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考核体系全面、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能有效激励员工。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经营目标,为股东带来长期回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