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工作组设在公司人资部门,负责提供候选人资料和筹备会议。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并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控股股东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确保公正性。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