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交流、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