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规定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确保档案保存至少10年。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时,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应于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到处罚。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