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中,公司详细说明了9家债券持有人所豁免债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务形成时间、原因、商业实质及债权人资格。相关债务豁免已履行相应内部审议程序,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合法性法律意见,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会计处理。公司还说明了9家债券持有人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协议内容、基金规模及资金情况,以及穿透至基金产品最终出资人及其资金来源情况,最终出资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5家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及债务豁免审议程序也已披露。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债务豁免与预重整、重整事项不互为前提,且为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截至豁免日,公司对9家债券持有人的应付债券本金29,463.92万元、利息9,363.73万元、违约金余额6,262.07万元,豁免后剩余本金18,463.92万元。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说明了“太湖之星”房产账面价值确认过程、评估情况及会计处理,出售价款6,469.28万元。此外,公司披露了2024年前十名客户及供应商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及毛利率变化原因。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过程及参数选取进行了说明,确保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公司还列示了处于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情况,研发支出资本化依据及标准。最后,公司全面自查了当前所涉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结果、执行情况及会计处理,确保预计负债计提充分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