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ESG绩效。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识别评估重大ESG风险和机遇,参与建议公司ESG策略,监督ESG工作并提出建议,审阅ESG报告并落实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