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对外披露。公司发布的公告文稿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突出事件实质,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或诋毁等性质的词句。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披露前,知悉该信息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定期报告均应披露。公司还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时应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应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其他重大事件,并督促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时,可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暂缓披露申请。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时,可豁免披露。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并防止财务信息的泄漏。公司应谨慎对待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沟通,防止提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收到监管部门发出的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及时将收到的文件向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公司应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解除其职务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