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地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夏宁))
本人夏宁,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等情形。
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本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通过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夏宁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