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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星云: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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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主体资格合规,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计划目的在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194人,首次授予161.8582万股,预留8.1418万股,总计不超过17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4%。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71.88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分三次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40%、40%和2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基于2022-2024年营业收入均值,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五个等级,影响归属比例。公司已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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