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外界影响。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无法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内容,确保独立董事能有效发挥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