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确保其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交易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原则,确保定价公允并充分披露。公司采取措施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如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审批程序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不同,分别由董事长工作会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需事先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符合相关规定。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