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格灵深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2日为授予日,以8.05元/股的价格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63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8.05元/份的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份股票增值权。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特此公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