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公告,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0.84元/股,回购期限为3个月内。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265,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1,265,682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9,603,310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88,337,628股。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4.33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4.3348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约为0.0197%。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