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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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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户数为2户,股份数量合计为5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33,333,30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33,333,3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13,3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09%,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0.9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分别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稳定股价措施等多项承诺,并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江苏国泰持有500,000,000股,国泰投资持有20,000,000股,合计520,0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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