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大洋电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楼34层,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肯定意见。监事会也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7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23年7月18日,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2023年10月24日,行权价格调整为5.00元/份。2024年6月27日,行权价格再次调整为4.87元/份。2024年9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0月16日,行权价格调整为4.81元/份。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行权价格调整为4.68元/份。2025年6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并获得必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