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葛攀攀))
本人葛攀攀,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通过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本人承诺在担任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