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山红红))
本人山红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经通过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山红红,日期: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