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了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有管理职能的雇员购买责任险。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保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投保人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有管理职能雇员,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保险期限为一年,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备查文件为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