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就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下午2点30分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董事长薛济萍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15:0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4,118,083股;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00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2,215,141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董事监事薪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修订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